自從有了小孩以後,我們夫妻倆就很少有了夜生活(是夜生活,不是性生活哦!),沒有錢櫃、PUB、Disco也沒有復興南路的清粥小菜,每天就是陪著我女兒早睡早起。 前幾天,看完電視,送了女兒上床,準備要睡覺之時,友人打電話過來,問要不要去唱歌,本想拒絕,可是想說,老是拒絕別人,我們夫妻倆應該慢慢就會沒有朋友了,於是就毅然決然的出門去了。(所以說胖子你可以約我了) 開車來到寬廣無比的文化路,聽說當年旁邊的地一坪才50塊台幣,是的50塊,大概就是雷洛的那個時代吧!而我家的收入可是月入數十萬,也可堪稱是板橋地區的雷洛家族(雖然我爸沒有劉德華那麼帥,可是郭富城卻比我遜色一點),可惜的是,我老爸這個死豬頭,投注大量的家產去救助”失學少女”,而不是拿去買地,不然的話,我現在那還要去當”遊覽車司機”,大可以閒閒沒事也去救助”失學少女”… 重點是,那天是禮拜五晚上,到處都是酒測的臨檢,眼看著四線道就縮減成一線道,警方的口袋戰術再一次的施展出來,我是沒差啦!反正又還沒喝,就排排隊,到我的時候,照慣例的搖下車窗,給警察聞聞我的口臭…嗯…是芬芳的氣息,沒想到他一開口就問我”啊!舞拎某”,感覺好像問我有沒有奶的感覺…。我就回答了”某”。 重點是,他的台語明明就很不”轉輪”為什麼偏偏要用台語問我呢?我那天明明就戴了杰倫的帽子、搭配”阿福”的上衣,胸前還掛了粉藍色的手機吊帶,怎麼看都是嘻哈界的翹楚人物,怎麼會變成台客風呢? 就算要我唸一段Rap給你聽,我也是可以現場即性發揮,雖然難保不會變成”唸歌詩”,不過我想那個節奏感還是可以感受的到我的嘻哈魂。 算了,就當你有眼不識泰山,下次不要讓我遇到。哼! PS:我知道了,應該把吊帶換成金鍊,這樣就有fu了…不過應該會先被搶吧!